⒈ 尊重贤士。
⒉ 贵族高门之士。
⒈ 尊重贤士。
引《晋书·王导传》:“故 周 礼卿大夫献贤能之书於王,王拜而受之,所以尊道而贵士也。”
清 卢文弨 《寄孙楚池师书》:“亦由上之人不能贵士而遇之以礼,偶有微忤,輙欲借之以立威,而摧折之唯恐其不至。”
⒉ 贵族高门之士。
引唐 李康成 《玉华仙子歌》:“兰陵 贵士谢相逢, 济 北风生尚迴顾。”
《旧唐书·吕才传》:“长平 坑卒,未闻共犯三刑; 南阳 贵士,何必俱当六合。”
明 汤显祖 《紫箫记·就婚》:“欢宴, 橘浦 仙媛, 兰陵 贵士,同进花臺法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