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理当,理应。
⒈ 犹理当,理应。
引唐 白居易 《江楼夜吟元九律诗》:“道屈才方振,身闲业始尊。天教声显赫,理合命迍邅。”
《元典章·刑部十五·约会》:“灶户与军民官相关词讼,理合所委盐司与军民一同取问归结。”
《水浒传》第十九回:“非是 吴用 过称,理合 王伦 让这第一位头领坐。”
康有为 《追述戊戌变法经过并向溥仪谢恩折》:“所有感激下忱,理合具折恭谢天恩。”
鲁迅 《热风·随感录三十九》:“理合不分首从,全踏在朝靴底下。”
⒈ 依理应当。通常用于公文中。
引唐·白居易〈江楼夜吟元九律诗成三十韵〉:「道屈方才振,身闲业始专,天教声烜赫,理合命迍邅。」
《水浒传·第一九回》:「非是吴用过称,理合王伦让这第一位头领坐,此合天下之公论,也不负了柴大官人之书信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