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不计较缺点、过失而录用人才。
⒈ 谓不计较缺点、过失而录用人才。
引三国 吴 陆瑁 《与暨艳书》:“夫圣人嘉善矜愚,忘过记功,以成美化。加今王业始建,将一大统,此乃 汉高 弃瑕録用之时也。”
南朝 梁 丘迟 《与陈伯之书》:“圣朝赦罪责功,弃瑕録用,推赤心於天下,安反侧於万物。”
唐 陆贽 《贞元九年冬至大礼大赦制》:“舍己从人,故能通天下之志;弃瑕録用,故能尽天下之才。”
清 蒋士铨 《桂林霜·闺诚》:“朝廷赦以不死,又復弃瑕録用,使之专閫。”
亦作“弃瑕取用” 汉 陈琳 《为袁绍檄豫州》:“於是提剑挥鼓,发命东夏,收罗英雄,弃瑕取用。”
《三国志·吴志·朱据传》:“据 以为天下未定,宜以功覆过,弃瑕取用,举清厉浊。”
⒈ 瑕,玉上的斑点,借指过失。弃瑕录用指不计较其缺点过失而加以任用。也作「弃瑕取用」。
引《后汉书·卷七四上·袁绍传》:「广罗英雄,弃瑕录用。」
《文选·丘迟·与陈伯之书》:「圣朝赦罪责功,弃瑕录用,推赤心于天下,安反侧于万物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