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代官名。全称提督操江,以副佥都御史为之,领上下江防之事。清顺治元年沿置,兼巡抚安、徽、宁、池、太、广,驻安庆。至康熙元年省操江所部十二营,改隶总督。始置安徽巡抚。因明代操江以副佥都御史为之,故亦有操江御史、操江都御史之称。
⒉ 在江上操练兵卒。
⒈ 明 代官名。全称提督操江,以副佥都御史为之,领上下 江 防之事。 清 顺治 元年沿置,兼巡抚 安、徽、宁、池、太、广,驻 安庆。至 康熙 元年省操 江 所部十二营,改隶总督。始置 安徽 巡抚。因 明 代操江以副佥都御史为之,故亦有操江御史、操江都御史之称。参阅《明史·职官志四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志三》。
引《警世通言·苏知县罗衫再合》:“苏云 直至 南京,写下一张词状到操江御史衙门去出告。”
明 王琼 《双溪杂记》:“鑑 因是亦得转 南京 操江都御史。”
⒉ 在 江 上操练兵卒。
引清 孔尚任 《桃花扇·草檄》:“操 江 夜入 武昌门,鸡犬寂寥似野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