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喻有失有得。
⒈ 喻有失有得。前者谓得失相当,后者谓得失不相当。
引《吕氏春秋·离俗》:“齐 晋 相与战, 平阿 之餘子,亡戟得矛,却而去,不自快,谓路之人曰:‘亡戟得矛,可以归乎?’路之人曰:‘戟亦兵也,矛亦兵也,亡兵得兵,何为不可以归?’去行,心犹不自快,遇 高唐 之孤 叔无孙,当其马前曰:‘今者战,亡戟得矛,可以归乎?’ 叔无孙 曰:‘矛非戟也,戟非矛也,亡戟得矛,岂亢责也哉?’”
⒈ 春秋齐、晋战争时,有一士兵在混战中,遗失戟,而拾得矛的故事。典出《吕氏春秋·离俗览·离俗》。后比喻有失有得或得失相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