豫让论
作者:方孝孺- 《豫让论》原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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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君子立身事主,既名知己,则当竭尽智谋,忠告善道,销患于未形,保治于未然,俾身全而主安。生为名臣,死为上鬼,垂光百世,照耀简策,斯为美也。苟遇知己,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,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;钓名沽誉,眩世骇俗,由君子观之,皆所不取也。
盖尝因而论之:豫让臣事智伯,及赵襄子杀智伯,让为之报仇。声名烈烈,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。呜呼!让之死固忠矣,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——何也?观其漆身吞炭,谓其友曰:“凡吾所为者极难,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。”谓非忠可乎?及观其斩衣三跃,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,而独死于智伯。让应曰:“中行氏以众人待我,我故以众人报之;智伯以国士待我,我故以国士报之。”即此而论,让馀徐憾矣。
段规之事韩康,任章之事魏献,未闻以国士待之也;而规也章也,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,与之地以骄其志,而速其亡也 。郄疵之事智伯,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;而疵能察韩、魏之情以谏智伯。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,而疵之智谋忠告,已无愧于心也。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,国士——济国之上也。当伯请地无厌之日,纵欲荒暴之时,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,谆谆然而告之日:“诸侯大夫各安分地,无相侵夺,古之制也。今无故而取地于人,人不与,而吾之忿心必生;与之,则吾之骄心以起。忿必争,争必败;骄必傲,傲必亡”。谆切恳至,谏不从,再谏之,再谏不从,三谏之。三谏不从,移其伏剑之死,死于是日。伯虽顽冥不灵,感其至诚,庶几复悟。和韩、魏,释赵围,保全智宗,守其祭祀。若然,则让虽死犹生也,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?
让于此时,曾无一语开悟主心,视伯之危亡,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。袖手旁观,坐待成败,国士之报,曾若是乎?智伯既死,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,甘自附于刺客之流。何足道哉,何足道哉!虽然,以国士而论,豫让固不足以当矣;彼朝为仇敌,暮为君臣,腆然而自得者,又让之罪人也。噫!
- 《豫让论》繁体翻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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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君子立身事主,既名知己,則當竭盡智謀,忠告善道,銷患於未形,保治於未然,俾身全而主安。生為名臣,死為上鬼,垂光百世,照耀簡策,斯為美也。茍遇知己,不能扶危為未亂之先,而乃捐軀殞命於既敗之後;釣名沽譽,眩世駭俗,由君子觀之,皆所不取也。
蓋嘗因而論之:豫讓臣事智伯,及趙襄子殺智伯,讓為之報仇。聲名烈烈,雖愚夫愚婦莫不知其為忠臣義士也。嗚呼!讓之死固忠矣,惜乎處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——何也?觀其漆身吞炭,謂其友曰:“凡吾所為者極難,將以愧天下後世之為人臣而懷二心者也。”謂非忠可乎?及觀其斬衣三躍,襄子責以不死於中行氏,而獨死於智伯。讓應曰:“中行氏以眾人待我,我故以眾人報之;智伯以國士待我,我故以國士報之。”即此而論,讓馀徐憾矣。
段規之事韓康,任章之事魏獻,未聞以國士待之也;而規也章也,力勸其主從智伯之請,與之地以驕其志,而速其亡也 。郄疵之事智伯,亦未嘗以國士待之也;而疵能察韓、魏之情以諫智伯。雖不用其言以至滅亡,而疵之智謀忠告,已無愧於心也。讓既自謂智伯待以國士矣,國士——濟國之上也。當伯請地無厭之日,縱欲荒暴之時,為讓者正宜陳力就列,諄諄然而告之日:“諸侯大夫各安分地,無相侵奪,古之制也。今無故而取地於人,人不與,而吾之忿心必生;與之,則吾之驕心以起。忿必爭,爭必敗;驕必傲,傲必亡”。諄切懇至,諫不從,再諫之,再諫不從,三諫之。三諫不從,移其伏劍之死,死於是日。伯雖頑冥不靈,感其至誠,庶幾復悟。和韓、魏,釋趙圍,保全智宗,守其祭祀。若然,則讓雖死猶生也,豈不勝於斬衣而死乎?
讓於此時,曾無一語開悟主心,視伯之危亡,猶越人視秦人之肥瘠也。袖手旁觀,坐待成敗,國士之報,曾若是乎?智伯既死,而乃不勝血氣之悻悻,甘自附於刺客之流。何足道哉,何足道哉!雖然,以國士而論,豫讓固不足以當矣;彼朝為仇敵,暮為君臣,腆然而自得者,又讓之罪人也。噫!
豫让在春秋末年曾做过晋贵族范氏、中行氏的家臣,因不被重用而投奔智伯。智伯非常尊重他。在赵、魏、韩三家贵族合谋灭了智氏之后,他改名换姓,潜入赵襄子宫中企图行刺,未遂而被捕获。释放后,他又用漆身吞炭的办法改变了容貌和声音,再一次行刺,结果又一次被俘。于是,他要求赵襄子将衣服脱给他,他朝着衣服“三跃而击之”,然后伏剑自杀。
历来人们都称赞豫让是忠义之士。文章作者认为豫让的行为是不值得称道的。真正的忠义应该表现在诱导君主“销患于未形,保治于未然。”必要时以死进谏,促使君主悔悟。作者所提倡的做法,显然比豫让的行为高明得多,但立论的目的无非是更有效的效忠于君主。文末,对那些朝秦暮楚的政客提出的批评,也是由此而来。
战国时的豫让因为舍身为主报仇而被视为忠义之士,历来为人所颂扬。作者做翻案文章,认为身为智伯所倚重的臣子的豫让,应该尽到自己劝谏的职责,帮助智伯弭祸于未然。而充当刺客,在智伯因祸亡身后去为他报仇,并不值得称道,即所谓的小忠小义。
史论是比较难写的,它不但要有新意,而且要评论公允,以理服人,而不能失之偏颇。本文确实做到了上述的要求。豫让之死,曾被史书渲染为壮举,“死之日,赵国志士闻之,皆为涕泣”(见《史记·刺客列传》),司马迁称赞他为“名垂后世”的义士。然而方孝孺却一反旧说,认为他“何足道哉”,这必然要有充分的理由才能站得住脚。全文的论证中心在于对知己的家主应该采取“竭尽智谋,忠告善道,销患于未形,保治于未然”的积极的态度,而不应“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,钓名沽誉,眩世骇俗”。我们认为,他的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。从智伯的失败来看,可以说智伯是一个好大喜功而又缺乏策略的莽夫,他不能审时度势,而只知一意孤行,终于导致败亡,可称咎由自取。豫让在关键时刻既不能对他进行开导,而在智伯死后又轻率地以身相殉,实属不够明智之举。作者在这里只是就豫让之死这一历史事件进行评说,而不是全盘否定这个人物。所以在最后一段中,又把豫让和那些厚颜无耻之徒进行了比较,说明他们之间有着根本的不同,这样就使得作者的持论公允、客观了。
本文在结构上采取了层层深入的写法。开头先泛论“士君子立身事主”的要求,并不直接提到豫让。第二段中把豫让的言行进行了简短的概括,并提出了作者的初步评价。第三段才是全文的重点,他不但论证了豫让之死为不足取,而又为其设计了一整套的对智伯进行规劝的方案,可称周到之至。结尾时又做了一点补充,这就使得全文浑然一体,令人心服口服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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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孝孺(1357年—1402年),宁海人,明朝大臣、学者、文学家、散文家、思想家,字希直,一字希古,号逊志,曾以“逊志”名其书斋,因其故里旧属缑城里,故称“缑城先生”;又因在汉中府任教授时,蜀献王赐名其读书处为“正学”,亦称“正学先生”,后因拒绝为发动“靖难之役”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,牵连其亲友学生870余人全部遇害,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“诛十族”的人。方孝孺的政论文、史论、散文、诗歌俱佳,绝大部分收集在《逊志斋集》中。其文学作品,如《蚊对》、《指喻》、《越巫》、《鼻对》、《吴士》、《越车》等等,都有其特色。此外,方孝孺撰有《周礼考次》、《大易枝辞》、《武王戒书注》、《宋史要言》、《帝王基命录》、《文统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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