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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国佐不辱命

作者:左丘明
《齐国佐不辱命》原文

  晋师从齐师,入自丘舆,击马陉。

  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、玉磬与地。“不可,则听客之所为。”

  宾媚人致赂,晋人不可,曰:“必以肖同叔子为质,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。”对曰:“肖同叔子非他,寡君之母也;若以匹敌,则亦晋君之母也。吾子布大命于诸侯,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,其若王命何?且是以不孝令也。诗曰:‘孝子不匮,永锡尔类。’若以不孝令于诸侯,其无乃非德类也乎?先王疆理天下,物土之宜,而布其利。故诗曰:‘我疆我理,南东其亩。’今吾子疆理诸侯,而曰‘尽东其亩’而已;唯吾子戎车是利,无顾土宜,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?反先王则不义,何以为盟主?其晋实有阙。四王之王也,树德而济同欲焉;五伯之霸也,勤而抚之,以役王命;今吾子求合诸侯,以逞无疆之欲。诗曰:‘布政优优,百禄是遒。’子实不优,而弃百禄,诸侯何害焉?不然,寡君之命使臣,则有辞矣。曰‘子以君师辱于敝邑,不腆敝赋,以犒从者;畏君之震,师徒桡败。吾子惠徼齐国之福,不泯其社稷,使继旧好,唯是先君之敝器、土地不敢爱。子又不许,请收合馀烬,背城借一。敝邑之幸,亦云从也;况其不幸,敢不唯命是听?’”

《齐国佐不辱命》繁体翻译

  晉師從齊師,入自丘輿,擊馬陘。

  齊侯使賓媚人賂以紀甗、玉磬與地。“不可,則聽客之所為。”

  賓媚人致賂,晉人不可,曰:“必以肖同叔子為質,而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。”對曰:“肖同叔子非他,寡君之母也;若以匹敵,則亦晉君之母也。吾子佈大命於諸侯,而曰必質其母以為信,其若王命何?且是以不孝令也。詩曰:‘孝子不匱,永錫爾類。’若以不孝令於諸侯,其無乃非德類也乎?先王疆理天下,物土之宜,而佈其利。故詩曰:‘我疆我理,南東其畝。’今吾子疆理諸侯,而曰‘盡東其畝’而已;唯吾子戎車是利,無顧土宜,其無乃非先王之命也乎?反先王則不義,何以為盟主?其晉實有闕。四王之王也,樹德而濟同欲焉;五伯之霸也,勤而撫之,以役王命;今吾子求合諸侯,以逞無疆之欲。詩曰:‘佈政優優,百祿是遒。’子實不優,而棄百祿,諸侯何害焉?不然,寡君之命使臣,則有辭矣。曰‘子以君師辱於敝邑,不腆敝賦,以犒從者;畏君之震,師徒橈敗。吾子惠徼齊國之福,不泯其社稷,使繼舊好,唯是先君之敝器、土地不敢愛。子又不許,請收合馀燼,背城借一。敝邑之幸,亦雲從也;況其不幸,敢不唯命是聽?’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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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绍

左丘明

左丘明姓丘氏,曾任鲁国左史官(左史官记言,右史官记事),故在姓前添“左”字。左丘明也就是左史官丘明先生。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《春秋左氏传》与《国语》二书,《左传》、《国语》对中国传统史学影响深远,对司马迁的《史记》创作尤其具有重要启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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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2016-06-15,热度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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