瓠叶
作者:佚名- 《瓠叶》原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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幡幡瓠叶,采之亨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尝之。
有兔斯首,炮之燔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献之。
有兔斯首,燔之炙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酢之。
有兔斯首,燔之炮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酬之。
- 《瓠叶》繁体翻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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幡幡瓠葉,采之亨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嘗之。
有兔斯首,炮之燔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獻之。
有兔斯首,燔之炙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酢之。
有兔斯首,燔之炮之。君子有酒,酌言酬之。
全共分四章,形式上全用赋法,颇具雅诗特点,然诗中反覆咏叹者多,渲染描绘者寡,又与风诗相近,故龚橙《诗本谊》谓此《小雅》“西周民风”之一。
诗首章取瓠叶这一典型意象,极言其宴席上菜肴的粗陋和简约,瓠叶味苦,则所食非美味佳肴可知,但主人并没有以微薄而废礼,而是情真意挚地“采之亨之”,并取酒相待,请客人一同品尝。诗中多用代词,加快了节奏,情绪显得欢快跳跃,而首章“亨”、“尝”押韵,属阳部,更为全诗定下了一个热烈高昂的基调。
诗后三章以白头小兔为叙赋对象,从另一面极言菜肴简陋。“一物而三举之者,以礼有献酢酬故也,酒三行而肴惟一兔首,益以见其约矣。”(《传说汇纂》引张彩语)《诗经》时代,关于荤菜,有“六牲”之说,即豕、牛、羊、鸡、鱼、雁(见《礼记·内则》),在正式宴请客人的场合,据礼当备“六牲”,而兔子是不登大雅之堂的,就如同北方谚语所谓“狗肉端不上台面”一样。明了这一点,便可看出同是宴饮之诗,《伐木》有“肥羜(按,音zhù,小羊)”、“肥牡”,《鱼丽》有“鲿、鲨”、“鲂鳢”、“鰋鲤”,和《瓠叶》中仅有“瓠叶”、“兔首”相比,厚薄奢简尽显。正如第一章所叙述的那样,主人并没有因小兔之微薄而废燕饮之礼,而是或炮或燔或炙,变化烹调手段,使单调而粗简的原料变成诱人的佳肴,复以酒献客、酢客、酬客,礼至且意切,在你来我往的觥筹交错中,可以看出主宾之间确实“有不任欣喜之状”(陈延杰《诗序解》)。
从诗歌的表现手法和艺术感染力来看,《瓠叶》确实算不上雅诗中的上品,但它却具有一定的历史认识价值,在这首诗中,读者既可以看到中华民族悠久的饮食文化传统,也可以看到礼仪之邦所独有的尚礼民风和谦虚美德。基于这一点,《瓠叶》诗还是值得一读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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